電話:+86-571-88861777
傳真:+86-571-88215258
行業動態 |
關于開展2015年度樁基、深基坑及基礎工程施工質量、安全大檢查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15-4-14
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加大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,防止基礎施工階段各類重特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,按照市總站全年專項檢查計劃的安排,市總站定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30日,開展一次樁基與基礎工程質量、安全大檢查。請各有關單位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有關工作,并落實各自主體責任的自查自糾工作。
一、檢查范圍及檢查重點:
本次檢查范圍為總站監管范圍內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和處于樁基、深基坑及基礎施工階段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區地鐵、隧道、橋梁工程。本次檢查針對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保證體系、質量安全保證條件、現場文明施工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、結構實體質量和主要原材料等情況進行檢查,主要檢查各責任主體落實“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78號《杭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》、杭政辦[2011]18號《關于印發市地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安全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、杭建工發〔2011〕531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》、杭建工發〔2014〕420號《杭州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》、杭建工發〔2015〕55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的通知》、杭建工發〔2011〕540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人員管理的通知》、杭建工發〔2012〕62號《關于開展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》”等文件的情況。
二、檢查時間安排:
1、4月7日~4月20日為企業自查自糾階段
2、4月20日~4月30日為集中督查階段
三、檢查要求:
1、建設工程各有關責任主體應按照本次檢查的重點,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障體系,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活動,針對樁基及基礎施工階段的施工特點,排查現場質量安全隱患,并結合市政府及市建委有關文件的要求,對現場原材料控制、施工檢驗與驗收、深基坑安全防護等開展自查,自查表詳見附件。
2、各有關單位應將自查自糾過程中的檢查、整改落實情況記入現場臺帳資料中,市總站將對各有關單位的自查自糾記錄及現場實效進行重點檢查,作為對企業及項目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評價的重要依據。
3、市總站將成立專項檢查組負責落實檢查工作,檢查過程中若發現企業及項目部未認真落實自查自糾工作、現場質量安全管理不到位、未落實市政府及建委有關文件的行為,將對企業及現場實施信用扣分,問題嚴重的將按照行政處罰程序進行處罰。并將本次檢查的情況匯總報市建委,實行市場與現場聯動。
附件1:企業自查表(房屋建筑類)
附件2:企業自查表(市政類)
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
2015年4月3日
抄 報:市建委工程處、法規處 ,丁狄剛、裘新谷
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黨政辦 2015年4月3日印發
簽 發:王 萌 共。5份
附件1 樁基、深基坑及基礎工程企業自查表
(房屋建筑)
項目名稱 |
|
工 程 地 址 |
|
||
施工單位 |
|
項目經理、聯系電話 |
|
||
工程進度 |
|
監督部門(市站\區站) |
|
||
文件傳達及執行情況 |
檢查情況 |
||||
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78號《杭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1〕531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1〕540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人員管理的通知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1〕471號《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實施細則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2〕62號《關于開展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2〕64號《預防建筑施工支模架坍塌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[2012]389號《杭州市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4〕420號《杭州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5〕55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的通知》 |
|
||||
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 |
檢查情況 |
||||
安全設施 |
現場安全設施無缺損、可靠、牢固,各類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、有效 |
|
|||
安全管理與教育 |
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,全面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|
|
|||
持證上崗 |
現場安全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、機械操作人員配置到位,均持證上崗 |
|
|||
專項方案 |
施工專項方案按規定審批且嚴格按方案實施 |
|
|||
消防控制 |
嚴格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堆放、嚴格動用明火審批程序、嚴格宿舍內用電管理、及時更換已過期或失效的消防設備 |
|
|||
揚塵污染 |
揚塵措施控制措施到位,不留盲區 |
|
|||
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 |
現場是否具備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清單、治理方案是否按規定實施 |
|
|||
物聯網管理應用 |
塔吊黑匣子、現場遠程監控是否安裝,是否與企業平臺聯網,是否納入總站監控平臺 |
|
|||
圍擋美化 |
是否按照《二〇一一年杭州市“千家建設工地圍擋美化大行動”實施辦法》(杭建宣發【2011】181號),實現圍擋“序化、亮化、潔化、美化”的目標,F場圍擋上刊登中國夢•“講文明樹新風”公益廣告,公益廣告所占圍擋面積應不少于圍擋總面積的三分之一。 |
|
|||
施工質量管理 |
檢查情況 |
||||
樁基施工 |
樁基檢驗靜載及動測結果、數量是否滿足規范及設計要求、不合格點按規定程序處理。 |
|
|||
樁基施工 |
樁基試樁記錄是否形成控樁要求并簽證、樁基工程是否實行一樁一檢驗、是否形成樁基工程驗收記錄(樁基工程交工驗收記錄) |
|
|||
基坑圍護結構及土方開挖施工 |
基坑圍護結構及土方開挖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執行情況的檢查(深基坑按規定程序進行設計及施工的專家論證),(土方開挖的)監測結果是否在可控的安全許可范圍內。 |
|
|||
材料復驗及施工試驗 |
按規定對進場材料進行復驗,嚴格執行復驗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施工;嚴格按規定、方案對試塊、試件進行試驗, |
|
|||
周邊施工安全保護 |
檢查情況 |
||||
房屋安全鑒定 |
是否按杭建工發〔2011〕531號文的要求對距離施工擠土樁樁長1倍范圍以內的房屋,或距離開挖基坑深度2倍以內的房屋實施房屋安全鑒定 |
|
|||
基坑及周邊安全狀況 |
基坑工程支護結構、圍巖以及工程周邊環境安全狀況;施工過程中是否發生投訴或造成相鄰設施損毀 |
|
|||
施工項目部 自查結果及簽證 |
檢查日期: |
||||
施工企業 自查結果及簽證 |
檢查日期: |
||||
項目監理部 自查結果及簽證 |
檢查日期: |
||||
建設單位 自查結果及簽證 |
檢查日期: |
||||
|
附件2 樁基、深基坑及基礎工程企業自查表
(市政類)
項目名稱 |
|
工 程 地 址 |
|
||
施工單位 |
|
項目經理、聯系電話 |
|
||
工程進度 |
|
監督部門(市站\區站) |
|
||
文件傳達及執行情況 |
檢查情況 |
||||
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78號《杭州市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規定》 |
|
||||
杭政辦〔2011〕18號《杭州市地鐵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暫行辦法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1〕531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1〕540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人員管理的通知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1〕471號《杭州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帶班制度實施細則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2〕62號《關于開展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2〕64號《預防建筑施工支模架坍塌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[2012]389號《杭州市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4〕420號《杭州市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》 |
|
||||
杭建工發〔2015〕55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模板支撐系統安全管理的通知》 |
|
||||
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管理 |
檢查情況 |
||||
安全設施 |
現場安全設施無缺損、可靠、牢固,各類機械設備安全裝置齊全、有效 |
|
|||
安全管理與教育 |
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,全面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|
|
|||
持證上崗 |
現場安全管理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、機械操作人員配置到位,均持證上崗 |
|
|||
專項方案 |
施工專項方案按規定審批且嚴格按方案實施 |
|
|||
消防控制 |
嚴格易燃易爆物品分類堆放、嚴格動用明火審批程序、嚴格宿舍內用電管理、及時更換已過期或失效的消防設備 |
|
|||
揚塵污染 |
揚塵措施控制措施到位,不留盲區 |
|
|||
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 |
現場是否具備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清單、治理方案是否按規定實施 |
|
|||
物聯網管理應用 |
塔吊黑匣子、現場遠程監控是否安裝,是否與企業平臺聯網,是否納入總站監控平臺 |
|
|||
圍擋美化 |
是否按照《二〇一一年杭州市“千家建設工地圍擋美化大行動”實施辦法》(杭建宣發【2011】181號),實現圍擋“序化、亮化、潔化、美化”的目標,F場圍擋上刊登中國夢•“講文明樹新風”公益廣告,公益廣告所占圍擋面積應不少于圍擋總面積的三分之一。 |
|
|||
施工質量管理 |
檢查情況 |
||||
樁基施工 |
樁基檢驗靜載及動測結果、數量是否滿足規范及設計要求、不合格點按規定程序處理。 |
|
|||
樁基施工 |
樁基試樁記錄是否形成控樁要求并簽證、樁基工程是否實行一樁一檢驗、是否形成樁基工程驗收記錄(樁基工程交工驗收記錄) |
|
|||
基坑圍護結構及土方開挖施工 |
基坑圍護結構及土方開挖施工是否按施工方案執行情況的檢查(深基坑按規定程序進行設計及施工的專家論證),(土方開挖的)監測結果是否在可控的安全許可范圍內。 |
|
|||
材料復驗及施工試驗 |
按規定對進場材料進行復驗,嚴格執行復驗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施工;嚴格按規定、方案對試塊、試件進行試驗, |
|
|||
周邊施工安全保護 |
檢查情況 |
||||
房屋安全鑒定 |
是否按杭建工發〔2011〕531號文的要求對距離施工擠土樁樁長1倍范圍以內的房屋,或距離開挖基坑深度2倍以內的房屋實施房屋安全鑒定, |
|
|||
基坑及周邊安全狀況 |
基坑工程支護結構、圍巖以及工程周邊環境安全狀況;施工過程中是否發生投訴或造成相鄰設施損毀 |
|
|||
施工項目部 自查結果及簽證 |
檢查日期: |
||||
施工企業 自查結果及簽證 |
檢查日期: |
||||
項目監理部 自查結果及簽證 |
檢查日期: |
||||
建設單位 自查結果及簽證 |
檢查日期: |
||||